河化股份:王翠莲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2022-12-29 19:30:43


【资料图】

12月28日河化股份公开信息显示,王翠莲、王进文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违规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你们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化股份”或“公司”)原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且为一致行动人。2022年7月13日,河化股份披露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你们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22年12月20日,河化股份披露公告称,你们于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11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761,010股,占公司总股本1.0273%,超额减持99,788股,占公司总股本0.0273%;于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2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251,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11%,超额减持了589,7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11%。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河化股份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河化股份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32亿元,同比下降1.12%;归母净利润-409.7万元,同比下降224.89%;扣非净利润-913.59万元,同比下降606.29%;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3797.67万元,同比下降5.2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73.18万元,同比下降1452.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579.55万元,同比下降11086.85%;负债率48.78%,投资收益81.04万元,财务费用176.56万元,毛利率7.18%。

河化股份(000953)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以及尿素委托加工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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