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交房标准如下:
(相关资料图)
1、房间(客厅、餐厅、卧室)标准。地面:水泥石地面压光;墙面:满刮腻子,白色乳胶漆面;踢脚:深灰色调和漆,高120mm;顶棚:满刮腻子,白色乳胶漆面。
2、厨房、卫生间标准。地面:防滑地砖,规格300×300mm;天棚:刮腻子;墙面:高度2.2米以下为瓷砖,2.2米以上刮白色腻子;厨房:瓷砖面的灶台,陶瓷洗菜盆一套,洗菜盆应安装混合水龙头;卫生间:蹲便器一套,洗面盆一套,洗脸盆安装混合水龙头。
3、阳台标准。地面:水泥石压光地面;墙面:同相邻外墙面做法;顶棚:刮白色腻子。
4、门窗标准。入户门、防火门:钢质的防护入户门,应满足相应的防火要求等级;内门:因为木制的夹板门,浅黄色调的漆,局部应为塑钢玻璃门;外墙门窗:塑钢的门窗、白色的中空玻璃,厨卫、公共楼梯间为单玻塑钢的门窗;单元门:楼宇对讲系统钢质自闭式的安全门。
5、楼梯间标准。地面:水泥砂浆地面压光附设防滑条;踢脚线:深灰色调和漆,高为120mm;墙面:刮腻子,白色无机涂料面;顶棚:刮腻子,白色无机涂料面。
6、室内照明标准。所有的房间都要设置一盏白炽灯,并预留空调电源回路。
安置房交房流程具体如下:
1、交房通知。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回迁户在约定时间内对回迁房进行验收交接。一般约定的交房时间是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回迁户必须在这段时间内去办理交房手续。
2、验收、回迁户按照当初征收原房屋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的约定,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记录,同时,要对房屋产权进行核验。
3、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相关法规,即使是回迁房,在交房时,开发商一样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赔给回迁户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回迁户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
4、签署房屋交接书,回迁户在验收房屋后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详细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1、对象不同。拆迁安置房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既包含城市居民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农户,安置对象经济条件贫富不一。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是城市和政府所在地的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特定家庭,主要是收入和住房都比较困难的“双困”家庭。
2、土地取得方式不同。拆迁安置房取得土地的方式原则上采取“招拍挂”形式取得,属普通商品住宅用地。被拆迁置换出来的土地,应通过市场转让方式出让。而经济适用房是通过政府年度优先安排、以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
3、供应房定价机制不同。拆迁安置房供应价中包含着政策补偿因素,定价相对较低,一般低于市场定价,有的甚至低于成本价。而经济适用房定价,除土地供应是划拨外,还对经济适用房项目利润率也作了严格规定,对价格进行控制,政府不另外补贴。
4、区分税收政策不同。拆迁安置房一般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只有针对“双困户”供应销售的拆迁安置房、属于经济适用房范围内的,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而经济适用房享受税收政策,对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种作了减免。两者执行不同的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