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2日,我和家人在北海旅游完准备返程时,去火车站途中,在广东南路圣景龙湾楼盘售楼部看房。售房人员询问是否买房,并递给了我一张名片,称其是开发商北海融富房地产公司的售房工作人员,名叫李梦思。
由于我订的是下午2点多的火车票返回广州,所以看样板房和议价的时间较仓促,最终双方确定了一套88.05平米的房屋,购房价83万。但是,在签购房协议书的时候,售楼小姐李梦思将83万分成58万多的毛胚购房款和17万多的装修款,协议签署金额合计76万。另外7万说是为老板避税,所以不写在协议里,不开发票和收据,但总价加起来刚好是确定的83万。由于总价没错,我们又要赶火车,所以也没有多想就把钱按照对方的指引刷卡支付了。
回到家后发现7万元被刷卡支付到北海一家海鲜城的账户,就问对方售楼小姐怎么回事,对方说是老板的另一个账户。当时由于考虑简单,觉得83万是没错,就把这事放下了!
(资料图)
后与朋友的交流中,发现我的这次购房的7万元不开发票和收据确有被骗的问题!因此要求对方退还7万元钱,交涉多次,均未有结果…。后在收楼时对方却给了我一张聚贤中介公司的发票,发票写明是中介费,这让我更加确定是被骗了,非常气愤!这期间向北海12345,北海住建局,北海市场监管局多次投诉,向辖区派出所报案等,给我的答复是或推诿或不予受理或让我到法院起诉,我感到非常沮丧!
迫于无奈于2021年11月起诉至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该院于2021年11月9日受理此案,于2022年1月5日用简易程序开庭一次。又于2022年2月9日转为普通程序,6月4日又开庭一次,最终判决书寄给我是12月了,判决书的落款时间是2022年11月14日。判决书中有一条写明“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的规定,而判决结果却是驳回原告的上诉请求,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2544元由原告承担。太过分了,很难接受!现已上诉至北海中院,等待受理中…。
说实话北海的自然风光我觉得不错,天很蓝,大海很清澈,沙滩很细腻。希望北海的软环境要与硬环境相匹配,服务型政府落实到位,营商环境公平公正透明。也只有做好这些工作,北海才能奋起直追国家一同确定的其他沿海开放城市,而不是把人民至上停留在口头上,贻笑大方!@北海政法 @北海新闻网 @北海信访 @北海市银海区法院 @北海市中级法院 @北海广播电视台 @北海人民政府新闻办 @广西日报 @广西卫视 @[emailprotected]
2号早上岀门,天气阴.来了一个月的北海说再见了、年前来北海本想来处理已经买了十多年的房子、这十年自己一次也没住过.买后一直处于托管岀租、加上这些年房产低迷.个人觉的当初的投资有些矢败.在北海生活的这30天.突然又有些不舍.喜欢小城的安逸和舒适咋办呀卖还是不卖呢?
广西北海的房价大幅下跌,炒房客亏损严重
昨晚与几个多年不见的同学聚会时,其中有一位在广西工作的同学说起了他在广西北海的房产投资情况。
该位同学2018年7月份左右在广西北海的知名楼盘恒大名都以11000元/平方米左右的价格买了五套房子,每套房屋的面积大约一百平方米左右。该楼盘处于北海市居中的位置,但这两年多以来,该楼盘二手房的价格连年下跌,现在北海恒大名都的二手房挂牌价格普遍在7100元左右,成交价格普遍在6800元左右。
以北海恒大名都现在的二手房成交价格来计算,近两年北海恒大名都的房价下跌了40%左右,几乎接近腰斩。
北海的朋友们,今晚,我、媳妇和女儿小诺,已在北海二运汽车站坐返回广州的大巴车了!
从1月8日到1月29日,整整在北海呆了22天。这期间一直住在宾馆,在北海买了房,去了北海一些景点。北海真的很美,我们真的很爱北海,我觉得我们一家现在已经是北海人了!
我们在北海的这套房是刚需房,在其他地方我们已没有属于自己的房产,所以,北海以后就是我们永远的家啦!
最后,感谢热情好客的北海人民,[emailprotected] ,我们以后还会经常回北海这个属于我们的家来的!
感谢全国各地的朋友对我们的关注+[来看我],感谢大家的留言、评论和转发!祝大家2023大展宏图(兔)![兔逢新春][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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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东北人去北海买房,现在想卖又卖不掉,本来是想赚钱结果现在房子跌声一片![呲牙][呲牙][呲牙][emailprotected]:
休闲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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