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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3月23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从中获悉,近日,福星股份、福星股份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江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北置业)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在武汉分别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
上述合同约定,江北置业向浙商银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贷款,期限为48个月,利率为当前房地产行业正常水平。江北置业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做抵押,福星股份为江北置业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后,福星股份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3.99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3.21亿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3.99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6.07%)、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3.21亿元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