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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擦亮农业大省金字招牌。近日,四川省财政厅下达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21.5亿元,对2022年度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市(州)、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和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实施激励奖补,进一步激励各地主动作为、真抓实干。
在奖补标准上,乡村振兴先进市(州)、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分别按照1亿元/市(州)、6000万元/县(市、区)、500万元/乡(镇)、60万元/村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根据星级评定结果,按五星级2000万元/个、四星级1500万元/个、三星级100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对于三星级晋级为四星级或四星级晋级为五星级的,按照500万元/个的标准,予以补差。
在资金使用上,对标省委、省政府《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行动方案》,聚焦“天府粮仓”建设任务,严格按照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坚持“查漏补缺”,重点支持粮食产业发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农业农村改革,现代农业园区产业基地、现代装备、农产品加工物流、质量品牌建设,以及农业新业态发展、科技创新、改革创新等方面。
在监督管理上,细化文件标识,在资金下达文件中明确将该项资金纳入“天府粮仓”建设筹资管理。亮化指标追踪,在财政指标系统录入时,标注“天府粮仓”标识。硬化目标任务,指导督促各地聚焦目标任务,认真编制方案,精准安排资金,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支出。强化动态监控和监督检查,实施“两书一函”制度,有效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